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路桥分局公告
企业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,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。根据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和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,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。
截至2007年6月30日,尚有部分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2006年度企业年检,经我局催检,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未参加年检,现依法公告。责令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,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补办2006年度企业年检,并按规定接受处罚。逾期仍不申报年检的,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特此公告
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路桥分局
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