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0日,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,在峰江街道施家村查获一起生产时尚女包的虚假标注大案,案值61500元,目前已暂扣当事人现金15000元在案。
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,对路桥区峰江街道施家村三区施某制包的加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,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间有35名工人正在加工时尚女包,在车间内发现标注“欣豪”牌时尚女包,吊牌上标注“广州欣豪皮具有限公司、厂址:广州市花都区经济开发区”字样,涉嫌虚假标注。经初步调查,当事人为了扩大市场销路,在其生产的时尚女包上虚构并标注了名称为“广州欣豪皮具有限公司”、地址为“广州市花都区经济开发区”、商标为“欣豪”的字样,从2010年5月份开始生产上述标注的时尚女包,至案发时共生产上述虚假标注的时尚女包2050只,此标注的时尚女包已全部销售,非法销售额61500元,非法获利6150元。目前,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(郑晓龙、丁素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