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网站导航
未年检企业责令改正通知书
发布时间:
2010-7-2 9:39:33
作 者:
qyk
【浏览次数:
168
次】 【栏目:
其它业务公告
】 【字体: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本页
】 【
关闭窗口
】
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路桥分局
责令改正通知书
各有关企业(单位):
经查,截止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,你企业尚未向我局申报二OO九年度企业年度检验。该行为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和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根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现责令你企业于二O一O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申报二OO九年度企业年检,并接受处罚,逾期继续不申报的,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。 未年检企业名单详见
责令改正名单.xls
二O一O年七月一日
Copyright © 2008 路桥工商行政管理局 备案号:
浙ICP备050551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