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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年检企业责令改正通知书
   发布时间:2010-7-2 9:39:33   作 者:qy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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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路桥分局
责令改正通知书
 
各有关企业(单位):
      经查,截止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,你企业尚未向我局申报二OO九年度企业年度检验。该行为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和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根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现责令你企业于二O一O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申报二OO九年度企业年检,并接受处罚,逾期继续不申报的,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。      未年检企业名单详见责令改正名单.xls
 
 
二O一O年七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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